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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9日 星期五

教師待遇條例-職務加給之立法解析

各位高中職夥伴(會員)大家好:

在本會(全中教)及各教育團體之努力下,立法院0522三讀通過教師待遇條例法案,使教師待遇法制化,其中將特教津貼、導師費,由現行的「津貼」改列為「職務加給」,其中差異在那裡,分析如下:

1. 年終獎金1.5個月、1或2個月考核獎金包含職務加給,亦即一年增加2.5個月或3.5個月之特教津貼、導師費。
2.職務加給不課稅。
3.高中職導師費有可能因此調整為一致:第十四條 公立學校教師兼任主管職務及公立中小學教師擔任導師或與特殊教育有關之特定工作者,其職務加給之給與條件及支給數額,由教育部依各級學校、組織層級及職責程度擬訂,報行政院核定。
4.導正過去導師費之「津貼」的不公平、不公正:導師費津貼請任何假,皆要扣除津貼,主管加給請假不用扣。
5.職務加給可以隨薪資調整而調漲,矯正過去30年導師費完全未調整的不公義現象。

教師待遇條例法案通過後,未來還有「施行細則」需要處理,本會(全中教)除透過管道表達教師待遇條例法案之施行日期應為今年的8月1日外,也將以專業的教師組織身份,持續關注「施行細則」之通過與公告,以維護教師之權益。

全中教工會才是屬於高中職教師專業的教師工會!

順頌

萬事如意!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  敬上

2015年5月6日 星期三

「微調課綱」程序違法,實體不論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新聞稿104.5.5

「微調課綱」程序違法,實體不論
教師專業自主選書,「無綱」可培養具思考能力之現代公民
本會呼籲高中教師:發揮專業自主,選擇合適學生的教科書

本會(簡稱全中教)為近日教育部「微調」課綱引發之爭議,聲明如下:
    〈教師法〉第十七條第六款規定:「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教師工作的基本信條,是良知、師道以及專業。教師不應該、也不願意為任何政治意識形態服務。但是,自103年一月,教育部以違法之程序驟然提出的所謂「微調」課綱,公告至今,已經導致諸多紛爭,不但專業學者聯名請願要求撤回;公民團體提起行政訴訟,經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確認了教育部的程序違法;甚且第一線教師亦氣憤不平紛紛組織團體捍衛己身的專業尊嚴。還有現任的直轄市教育局長、國立學校校長、學生紛紛發言反對。可見,教育現場的穩定性已然遭到破壞。
    在現今考試領導教學的現實之下,課綱甚為教師、學生與家長看重,對教育政策之穩定性至關重大。歷來,主導課綱的教育部亦審慎為之,不但以較長的時間審議,且多方徵詢專家、進行民主專業會議討論,除了專精於各該學科的大學教授之外,還廣邀教育專長之學者,及饒富經驗的資深高中教師共同參與,蓋因中等學校之教育與專精學術之研究不同,非有長期對教育第一現場之了解,僅憑學術研究之名亦無法制定出合宜之課綱。這其中絕對沒有非專業者指手畫腳,以外行領導內行的空間。
但是,不知何故,教育部在101課綱頒布,新版教科書方才編寫送審通過但實施未達三年一輪時,蔣偉寧部長初上任不久,就要求審定委員依照一份來路不明的「民眾建議意見書」修改教科書內容,隨之重組歷史教科書審議委員會,宣稱要依照中華民國憲法來進行教材內容的修改。之後,這些委員們被媒體發覺多不具有歷史教學或研究的專業。接下來又在教育部組成的「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小學社會及語文領域檢核小組」進行101課綱的微調,其下又設國文,歷史,地理,公民四個小組,在國教院的會議中,逕行以臨時動議通過檢核小組有權對課綱進行微調工作。這就是今天所謂「微調」課綱紛爭的由來。

本會做為高中職專業教師團體,為教育的百年大計,沉重呼籲:
1. 依法,各出版社依照一○一(即所謂「微調」前)課綱審定合格之教科書執照仍屬有效,教師得依照專業自主權選擇教科書,不受限於只能選擇「微調」課綱教科書。
2. 針對現在已經進入審查程序之高中歷史科第二冊教科書(中國史),參與教科書寫作之教師應基於教師專業良知、良能,不卑不亢,拒絕特定意識形態之非專業者之政治指導,不作違反專業良知的撰寫。教師若因此遭受行政部門之不利益對待,本會將協助提出法律訴追,維護教師專業尊嚴。
3. 即將於一○七年全面施行之十二年國教各領域領(課)綱已經於國教院研擬中,為恐所謂「微調」課綱之黑箱、不專業、為特定型態團體綁架的事件重演,呼籲教育部秉棄己見,廣邀專業學者、教育專家、高中各科專業教師、教育團體及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審慎規劃及民主專業之研議。

教育基本法第8條「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賦予教師專業自主權,為學生的受教品質,選擇最適合學生的教材屬教師專業,行政單位無權置喙!本會呼籲高中教師:發揮專業自主,選擇合適學生的教科書。
本會做為專業的教育團體,除反對程序違法的課綱,呼籲教育部懸崖勒馬外,將與全國教師密切注意未來十二年國教課綱各該專門學科之研修進度,並積極參與相關公聽程序,力求專業對話,以維護教育專業。


採訪聯繫人: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發言人   黃惠貞
聯絡電話:02-22626097  傳真:02-22625678  E-mail: nshstu002@gmail.com

加入「全中教工會」是您最佳選擇!
順祝
萬事如意!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  敬上

2015年5月5日 星期二

104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疑義試題申覆系統表單及評論回覆表

各位教育先進您好:
    隨信附上本會(全中教工會)「104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疑義試題申覆系統表單」及「104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試題評論及疑義意見回覆表」供您參考,並請協助轉寄貴校教師幫忙。若您對今年四技二專統測試題有任何建議,請於5月6日(星期三)前將「104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疑義試題申覆系統表單」直接於統測中心網站(www.tcte.edu.tw/NetServer/104Chall/)填入並上傳,另建議寄給本會(全中教工會)一份,可代為追縱列管,以使建議能被採納。另「104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試題評論及疑義意見回覆表」填寫後寄至nshstu002@gmail.com即可。
    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今年雖有14萬多名考生報考,但受關注度相對於其他大型考試而言,是較不受重視的,為使技職教育更受重視,還請各位老師協助,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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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新北高工製圖科教師  黃耀南  敬上
行動電話:0953-039-475、學校電話:02-2261-2483轉70製圖科、9946教師會、會務電話:02-2262-6097
傳真:02-8260-1811,若您有任何意見歡迎來電或來信指教,一起為建立更優質的教育環境努力。
Email:ang20@ms48.hinet.net
全中教工會網址:www.nshstu.org.tw
會址:236新北市土城區學士路16號13樓
現任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
新北市中等教育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
新北市立新北高工教師會理事長

2015年4月30日 星期四

教師待遇條例草案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電子報-第197期


在本會(全中教)、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簡稱全教產,非全教總)及各方的持續努力下,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04/27審查「教師待遇條例草案」完成,不需朝野協商,逕付院會進行二三讀!

本會(全中教)、全教產夥伴於04/20與教育部人事處進行座談,極力向教育部表示「導師費與特教津貼」應列職務加給,以鼓舞教師士氣,並積極向立委遊說,終在04/27【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司法法制委員會聯席會】審查「教師待遇條例草案」時,教育部同意修正,最後委員會審查完成之草案,將「導師費與特教津貼改列職務加給」!

本次草案,私校教師的待遇部份,本俸必須比照公立,其餘待遇(含加給、獎金)應與教師協議後明訂於聘約中,私校若不遵守並訂定十萬到五十萬的罰款。

第十七條有關私校教師權益的部分,採納呂玉玲等委員的修正動議,增加「教師加入工會者,得授權由工會代表協議。」(確切內容以立法院公報為準)

本會對於私校教師待遇的努力與堅持,值得會員之肯定。

加入「全中教工會」是您最佳選擇!

順祝

萬事如意!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  敬上

2015年4月24日 星期五

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專業群科內容具體建議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
聯合新聞稿104.4.23
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專業群科內容具體建議
教育部及國家教育研究院刻正針對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進行研訂,並已於去(103)年11月28日公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目前正針對各學制、各領域及群科課程綱要進行研修,並於近日分北、中、南、東區召開「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專業群科內容規劃座談會」。
此次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修訂重點,包括群科歸屬未變動,但將應用外語科分設為應用英語科與應用日語科;規劃各群部定技能領域課程,調增部定實習科目15-30學分,部定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總計45-60學分;增加彈性學習節數為6-12節,做為差異化教學之課程彈性;微調畢業學分之實習學分,由30調增為45學分。以目前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的修訂,整體而言,應有助於技職教育的發展。
全中教及全教產積極參與,並對此一專業群科內容提出以下七點具體建議:
一、課綱研修過程應廣邀基層教師及產企業參與,透過基層教師與產企業的參與,讓課綱能更符合教學與業界需求。
二、建議將課程綱要草案資料上網公告,透過網路收集各界對於課程綱要之建議,以避免如高中課綱微調過程,被批評為黑箱作業。
三、唯獨化工群課程綱要無技能領域課程,但化工群科中心學校於3月30日召開委員暨諮詢委員會議,已決議化工群應有技能領域課程,故請課綱研修單位應納入化工群之意見,以避免99課綱時,化工群因為獨漏未訂定設備基準,造成化工群科無法依課綱增購設備的情形再次發生。
四、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修訂會受四技二專考招制度影響,建議應同時啟動考招配套措施的訂定,並邀請全中教及全教產參與訂定,以避免因課程綱要修訂,造成考招制度與課程綱要脫節問題。
五、彈性學習節數問題應尋求解決方法,因專業及實習科目學習時數可能因此被壓縮,造成技能學習的弱化。
六、設有應用外語群學校以往都會跨開商業與管理群課程,以使學生有多元學習及發展,惟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草案商業與管理群將部定會計學及經濟學提高到共18學分,但因部定課程調高,相對壓縮校訂課程的空間,建議應有配套措施,以使應用外語群還能維持多元學習及發展。
七、因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新訂許多部定技能領域課程,會增加許多科目,惟多數科目沒有教科書,宜及早規劃,以利課綱之實施。

採訪聯繫人: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簡稱全中教)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聯絡電話:0953-039475
(簡稱全教產)

相關資訊請參閱:www.nshstu.org.tw及www.neu.org.tw

2015年4月7日 星期二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 3到5年的緩衝期

在全中教努力下,今年1月14日立法院通過「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法案中第25條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應具一年以上的業界實務工作經驗」,雖有「本法施行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的不溯及既往但書,但許多代理代課老師仍擔心喪失任教資格,以及無法參加今年5月的全國教師聯合甄試,影響其工作權益。

法案立意良好,但沒有配套就實施,對高中職衝擊很大。在全中教及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簡稱全教產,非全教總)之持續努力下,教育部同意;「今年教師甄試考試不會受影響,並將訂定3到5年的緩衝期!」教育部表示,相關配套會訂定在相關子法,為了不影響現在的師培生,打算訂日出條款,也就是有3到5年的緩衝期,不會馬上實施;且為了不讓現職的代理代課老師受到影響,也擬排除代理代課老師,避免他們的工作權受影響。

全國「高中職學校」教職員(含完全中學國中教師)加入「全中教工會」才是您最佳選擇!亦是最好的團結選項!

順祝 
佳節愉快!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  敬上


技職教師需實務經驗 代課師憂
2015-03-23 聯合報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今年1月14日公布,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要有1年以上業界實務工作經驗,很多代理代課老師人心惶惶,最近向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陳情,除擔心無法參加今年5月9日舉辦的全國教師聯合甄試初試,也擔心喪失任教資格。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為增加技職校院教師實務經驗,規定在技職校院教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的老師要有1年以上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法實施前已任職的專任合格老師不受影響。此外,技職校院任教教師,任教滿6年,要去業界研究半年以上。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黃耀南指出,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要求職科老師有1年實務經驗,立意很好,但沒有配套就實施,對高中職衝擊很大。國教署5月上旬要舉辦高中職教師聯合甄試,下月中就要報名,很多代理代課老師擔心沒有工作經驗課不能應考,推估今年可能有兩千人首當其衝受影響。
南部某高商蔡姓會計科代理老師指出,原來訓練的專業就是當老師,因此沒去業界工作,很多人都已30、40歲,現在為了取得考試及任教資格才要去業界,很難找到願意讓老師工作1年公司,「這種做法讓老師措手不及,也很緊張。」
黃耀南也說,教育部未來還要推動老師任教滿6年,要去業界研究半年以上的措施,現在也有專任老師會留職停薪需要代課,如沒配套就實施,衝擊很大。

========================================================教部擬訂緩衝期 保障工作權
2015-03-23 聯合報
教育部技職司和國教署指出,對於技術及職業教育法上路影響高中職職科老師的問題,教育部將朝不影響現有代理代課老師的方式來處理。除了今年教師甄試考試不會受影響,也擬訂定3到5年的緩衝期,甚至擬將代理代課老師排除在需1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對象。
技職司官員指出,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立法原意不希望在高中職及技專校院教職科及技術科目的老師從大學一路讀上來,都沒有職場經驗,跟業界脫節,因此加入需要有1年以上業界實務經驗的條件。
國教署人事室表示,今年教育部受高中職委託舉辦全國教師聯合甄試5月考試,4月13日公告簡章,14日到17日受理報名,但沒職場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都能報名,不受影響。
教育部表示,技術及職業教育法雖然公布,但還要訂定相關子法,會有配套,為了不影響現在的師培生,打算訂日出條款,也就是有3到5年的緩衝期,要求1年以上相關經驗的部分,不會馬上實施;且為了不讓現職的代理代課老師受到影響,也擬排除代理代課老師,避免他們的工作權受影響。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黃耀南指出,技專校院很多職科老師來自業界,較不受此法影響,但高中職職科老師則不然,建議教育部修法排除高中職老師,適用對象只有技專校院職科老師。

2015年2月14日 星期六

全中教近來及去年的努力與成果

(2月11日)全中教與國教署吳清山署長座談,針對高中職各項相關議題有做詳細的討論,也獲得一些共識,應可有效解決一些問題(高中職導師費、加班性質的鐘點費免稅、降低班級人數、班級有身障生之導師支領特教津貼、增置資源班教師員額、增置綜合職能科主任、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相關問題...),有進一步的訊息會立即告知各位。全中教絕對是各位高中職教師的最佳選擇。
    昨日(2月12日)再與教育部吳思華部長座談,共提出30個提案,部長承諾未來每半年一次正式座談會,同時所提30個提案,教育部將以書面正式回覆。且教育部會公平對待各教師工會,各項會議及代表推薦不能有差別待遇,並建立本會與教育部常態性座談會及聯繫管道。
    所以各位應該可以清楚看出,教師工會不是如全教總或新北教產所言,只有他們才可以...,只要有心、用心,可以透過不同團體的努力,推動教育政策及爭取教師權益。而基層教師也應該清楚看出,只要是方向正確,全中教絕對值得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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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新北高工製圖科教師  黃耀南  敬上
行動電話:0953-039-475、學校電話:02-2261-2483轉70製圖科、9946教師會、會務電話:02-2262-6097
傳真:02-8260-1811,若您有任何意見歡迎來電或來信指教,一起為建立更優質的教育環境努力。
Email:ang20@ms48.hinet.net
全中教工會網址:www.nshstu.org.tw
會址:236新北市土城區學士路16號13樓
現任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
新北市中等教育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
新北市立新北高工教師會理事長

2015年1月28日 星期三

全中教工會為高中職教育做了什麼(103年度)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會員快訊
一、爭取及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1.促成「高職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決賽獲獎學生參加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及甄選入學取得加分優待,並自103年度起適用。
2.召開大考英聽測驗「呼籲教育部、招聯會、大考中心盡快採取補救措施」陳情記者會,避免城鄉差距加深,呼籲重視教學現場需求。
3.與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合作,請立委協助促成四技二專104學年度起,改以參加統一入學測驗全體考生之級分成績計算甄選入學檢定篩選標準,解決過往學生在報名後,才發現成績沒過門檻之問題。
4.召開記者會呼籲高中職招生名額應依特教法減招,教育部、各招生委員會訂定簡章應做明確規範,以保障學生權益,並持續追蹤。
5.敦促教育部規劃「高中職精緻教育方案」,逐年降低高中職班級人數。
6.針對四技二專統測及國中會考日期之安排,強力要求應以學生學習為主要考量,不宜再往前調整。
7.與其他教育團體合作,強力阻擋大學學雜費之調漲。
二、爭取及維護教師專業權益
1.提案並積極與教育部聯繫及溝通,促成國教署103年11月28日召開研商會議,並確認:「104學年度第2學期的春節調整放假及2月24日上課為第2學期第3週,鐘點費依行事曆週數發放,並保障寒假現職、退休、請假人員之權益。」
2.提出假日重補修、特殊班輔導課、學習扶助(補救教學)之加班鐘點費應列入免稅項目,並持續追縱。
3.強力反應導師費應比照國中小調整:請參閱本會網站專案報告。
4.促成高中職教師比照國中小「免教育召集、點閱召集及勤務召集」,並監督落實自103年8月1日實施,且實際協助已收到通知之教師辦理緩召。
5.協助私校教師維護薪資、待遇、福利及獎金之權益,協助提起勞資爭議之調解、仲裁及裁決,並與校方進行團體協商;另促成教育部針對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第33條解釋,保障私校教師權益。
6.本會提案推動公立高中職教師介聘制度辦理二次介聘作業,並自103學年度開始實施。
7.敦促教育部依法增置高中職資源班教師員額,以減輕教師負擔。
8.強力反對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增設家長代表,維護教師專業自主權。
三、展現高中職教師專業
1.積極參與十二年國教新課綱與各學科領綱修訂相關會議,提供教學現場實際狀況與課綱理想的結合。
2.辦理大學學測、指考試題評論會議,展現教師專業,監督大考試題品質。
3.辦理高中課綱與大學入學考試研討會,推動考招連動改革,以符合教學現場之需要。
4.每年辦理兩次全國高中職教育發展研討會,規劃教育行政機關與各校教師會理事長或教師代表座談,溝通互動解決教育問題,並提供教育改革建言。
四、推動及監督法案與改善教育環境
1.推動技術及職業教育法三讀立法通過,彰顯技職專業。
2.推動教師待遇條例草案之立法,並積極遊說立委,力促教師待遇法制化。
3.力擋教師法惡修及教師評鑑之不當入法。
4.針對大考及招生之調整積極建言,成功降低指考採計科目數,合理規劃國寫、英寫的辦理,並成功推動大考英聽與學測時程的整合。
5.遊說立委,促成103年1月14日立法院通過「修正公教人員保險法全文」,私校教職員退休每月可請領公保年金。並持續監督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之修法動態,如無意外,在105年大選前,法案應無修訂之空間。
6.經過本會的努力,國教署103年2月10日函覆本會:各校未滿30人之班級,實習課程有分組上課必要者,得專案提報國教署核辦。103學年度起高職實習課全面分組上課,且25人以上即可分組。
7.強力訴求降低高中職班級人數,反對減班裁師。
8.對高中職招生問題提出各項建言與預警,降低高中職招生缺額的衝擊。
五、積極參與十二年國教相關議題
1.針對103學年度開始實施之十二年國教政策,提出完整之論述及具體建議,促請教育部正視並解決亂象,詳見本會網站新聞稿。
2.針對十二年國教相關會議或辦法修訂,本會皆積極派出高中職教師代表專業參與,提供教育現場優質建言。
3.參與高中職課程發展,並將資訊傳回各校。積極提出課綱實施及先導實驗計畫配套建言-考招配套、學校配套、經費配套、教師進修等十二年國教實施具體建議。
4.積極參與教育部及國教院的課綱與大學考招連動改革案,適時提供高中職教育現場意見。
六、協助高中職各校及個別會員教師
1.與家長團體、校長協會、其他教師工會聯合召開記者會及遊說立委,成功阻擋臺電調漲電費對學校之衝擊。
2.提供各校校長遴選之協助,並促成新北市校長遴選制度做適度變革。
3.國立高中職改隸市立,要求經費不減,102年新北市開始實施,強力監督後續發展。
4.協助解決台北市立中小學附設幼兒園,因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之修改,造成停辦之危機。
5.促成新北市修訂教師授課節數注意事項,將教師協助校務行政列入減課範圍,學校教師會理監事得減授課節數,使學校教師會運作更穩定。
6.協助多校教師會及個別會員教師校內外議題諮詢處理及溝通協調。
七、參與籌組更民主有效能的聯合工會與社會運動
1.與17個縣市教師工會及各縣市高中職之中教工會合作,組成第二個全國級教師聯合工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
2.參與2014秋鬥遊行,與勞動界團體合作爭取勞動者權益。
3.與社運團體合組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辦理全國青少年投票日活動,促成憲法下修公民投票權至十八歲之共識。
4.針對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及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不民主的組織運作機制(各項委員及主委由理事長指定),提出具體文件質疑,並團結高中職教師,持續推動教師組織民主參與機制。
八、增進會員福利
1.發行會員卡全國通用,享有3200多家折扣名店貴賓專屬折扣優惠,同時可透過手機APP直接查詢所在地之優惠廠商及內容。
2.參加司法互助基金的會員,提供免費專業律師諮詢及律師各項服務之優惠。


全中教工會才是屬於高中職教師專業的教師工會!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  敬上

2015年1月14日 星期三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三讀立法 彰顯技職專

蔣乃辛委員國會辦公室、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聯合新聞稿103.12.31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三讀立法  彰顯技職專業
技職教育與國家經濟發展關係密切,培育眾多產業優秀人才,因此創造台灣經濟奇蹟,備受國際讚譽。惟近年來,因為升學制度、教育經費、資源分配及法規限制等因素,致使技職教育未能有效發展,社會大眾視技職教育為二等教育。
本會有鑑於此,在本會的努力下,透過蔣乃辛委員提案推動立法,立法院昨天(12月30日)三讀通過「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簡稱技職教育法),明定為培養國人正確職業觀念,技職教育法將技職教育分為「職業試探」、「職業準備」與「職業繼續教育」三階段。新法明定國民中小學課綱必須納入職業認識及探索課程,從小培育學生相關觀念,讓學生及早認識不同職業類群。
另定高中、國中必須安排學生企業參訪,並由學校及產業共同設計專業課程,以兼顧學生職涯發展、勞動及技術法規的認識及職業倫理的培養。
新法還規定,學校得遴選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另在技職校院任教之教師,任教滿六年,應至與技職校院的合作機構或與任教領域相關產業,進行半年以上專業、技術相關研習或研究,以瞭解目前產業狀況,避免產生學用落差。研習期間,學校應保留職務、支付薪給及給予公假。此外,高級中等學校職業類科教師,職前教育課程應包含18小時以上的業界實習,並應具備1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的業界實務經驗。
另在行政院設技職教育審議會,以跨部會方式推動技職教育,以強化產業發展所需人才,並依照區域產業及個人需求,規畫技職教育。
蔣乃辛委員表示,過去技職體系所有師資、課程、經費運用都是依照「大學法」規範,對技職教育是很大的設限,故需訂定專法。技職教育法打破以往「成績好的讀大學、成績差的讀高職」既定觀念,未來學校應先以孩子的「性向」為主,而不是只看成績決定學校。
推動立法過程,教育部技職司多次召開公聽會及專業諮詢會議,邀請本會參與,同時能以技職教育務實致用精神立法,值得肯定。惟草案送行政院後,行政院礙於部分條文需有經費支援而予刪除。在本會協請蔣乃辛委員提案,將其中重要的條文加入,感謝蔣乃辛委員秉持教育專業,讓技職教育法立法通過,並能堅守技職專業,相信對於技職教育的發展,絕對會有極為正面之意義與價值。
此法雖立法,然需要相關配套及資源到位,故請行政院及教育部務必儘速研訂各項子法及編列相關經費,以使此法之精神得以落實,讓技職教育務實致用,行行出狀元的觀念,深化人心。

採訪聯繫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
黃耀南  聯絡電話:0953-039475
辦公室聯絡電話:02-22626097  傳真:02-22625678  E-mail:ang20@ms48.hinet.net

2015年1月6日 星期二

國教署研商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週課程調整會議紀錄

各位全中教伙伴:

附檔為本會出席11/28國教署研商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週課程調整會議紀錄,對於本學期末先上一週下學期課程衍生之問題,本會於8/27日與署長座談時提出,爭取之配套結果如紀錄。
請參閱並轉知大家貴校教師。

2014年11月24日 星期一

英聽測驗亡羊補牢 相關單位應盡快採取補救措施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新聞稿103.11.24
入學考試項目-高中英聽測驗亡羊補牢
本會呼籲教育部、招聯會、大考中心盡快採取補救措施

104學年開始,大學首度可採計高中英聽測驗成績做為入學門檻,因此今年報考人數比去年大增,創歷年最高紀錄,共12萬8576人報考。日前公布成績,結果不令人意外,顯示學生英聽程度的城鄉差距仍在,教育部長官亦認為「這是不理想的狀況」,並宣稱將「透過改善偏鄉教學資源及英聽設備,縮短城鄉差距。」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以下簡稱本會)於101年3月、11月皆曾發布新聞稿,早就預言此一問題且提出解決配套,同時也建議教育部能重視解決,兩年來檢視相關情況,除解決英聽第一大題容易舞弊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免繳及減免報名費外,其他問題至今仍未改善:
1.  明明城鄉差距存在,但卻越來越多大學校系採計,甚至做為門檻:以本次為例,北區有近兩成考生拿A,但東區不到一成、離島更只有5%,東區和離島超過半數考生的英聽程度僅達C級和F級(未通過),但104學年度卻約有一成大學校系採計,請注意,這些校系將英聽做為門檻,也就是未達標準者,連報名資格都沒有,這將加重偏鄉及離島地區的被剝奪感。
2.  播放品質不良問題層出不窮:本次再次發生中部某考場播放品質出問題,已有上百位學生試後填寫申訴書抗議。
3.  學生無法取得考試答案及作答情形:12萬多學生花了時間與金錢參與的大型考試,考後竟然連題目、答案以及自己的作答情況都無法知曉,大考中心以題庫尚未建立完成、題數有限來敷衍,令人不服。且已建立之題庫保密工作若有疏漏,也將造成極大不公。
4.  英聽測驗仍未能與學測等入學考試同一天辦理,12萬學生為了40分鐘的考試必須奔波勞頓:花費的社會成本可觀,且增加弱勢學生負擔。

基於維護學生受教權及社會公平正義,與提升英文學習成效,本會再次呼籲:

1.     呼籲教育部及招聯會取消今年英聽門檻,設為門檻的校系改納為「參採」,因為「英聽」做門檻,根本不合理;或者,至少讓今年已列為檢定的各校系,有機會再做一次修訂。
2.     城鄉落差在國小、國中階段就已形成,教育部需從國小、國中階段就投入足夠資源,來改善偏鄉的英語教學師資與學習環境,高中再處理,已來不及弭平落差(高中2年半無法弭平10年落差,都會區幼稚園就已雙語或全美語)。
3.     任何教育變革若不落實於課堂內,都將成為泡影,請教育部正視學校英文教師多年來所提需求:
(1)     小班分組教學:依學生程度分組,進行小班教學,學生才能有實際開口練習的機會,初期可於偏鄉優先補助。
(2)     師資方面:加速公立學校可聘外師兼課,在偏鄉地區尤應優先。
(3)     設備方面:公私立各校設備齊一,偏鄉亦應優先補助建置。
(4)     課程方面:落實英文選修科目「英語會話」、「英語聽講」教學。
(5)     教材方面:英文選修科目「英語會話」、「英語聽講」教材,目前出版狀況及學校使用狀況並不理想,教育部應了解解決。
4.     研議英聽合併於學測、指考辦理:英聽實際考試時間僅有40分鐘,各高中職亦多於段考時之英文考科實施,同理,若放入學測或指考一併實施理應不難,但所節省之社會資源可觀,對學生準備升學考試影響最小。
5.     大考中心應該:
(1) 盡速建置英聽完整題庫:比照台灣區其他各項入學考試,考後公布題目、答案與提供考生個人作答情形,更能取信大眾,避免不公。
(2) 加強監試人員應變能力:播音效果若出現爭議,現場監試人員若能正確應變處理,能將影響減到最小。
6.     請各大學:
(1) 參考台大、交大不設門檻,改為參酌,或設為畢業門檻:英聽測驗成績明顯的城鄉差距,今年原就不採記為入學門檻的台大和交大都認為「不意外」,明年也將持續「不採計」;同時也有其他頂尖大學表示會再討論明年是否採計。不採計英聽當門檻的大學,就是考量城鄉差距問題,若偏鄉及弱勢學生學生因為英聽競爭力不足被卡在門外,將非常不公平。此外,今年多所大學也已注意到,若設英聽門檻,亦有可能導致招生困難,請大學三思。
(2) 多元採計英聽測驗:目前英文能力檢定已有托福、全民英檢、多益等不同管道,大學應多元採計,且做為加分項目即可;若做為門檻,將是對弱勢而優秀的學生直接封殺。
(3) 提供一定比例的外加名額給弱勢學子(含不用採計英聽成績):協助弱勢而有潛力之學子入學。

此外,高中職學校教師應於平日訓練時教導考生:在初期考場學校播音設備不穩定的情況下,考生若有聽不清楚,應依簡章規定「於全部試題播放完畢後,當場申請重播受干擾之試題」以求自保,或於7日內,提送申訴書,以免權益受損。

聲援團體: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國教行動聯盟、十二年國教家長聯盟、新北市家長聯盟

採訪聯繫人: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白宏彬  0917 500451
花蓮女中教師   洪龍秋  0928 992950
    聯絡電話:02-22626097  傳真:02-22626097

2014年10月20日 星期一

【全中教-工作報告】本會爭取高中職導師費3000元,絕不是喊喊口號!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會員快訊

各位高中職夥伴大家好:
本會(全中教)努力爭取高中職導師費3000元,不像全教總一樣喊喊口號!
全教總20140924第11期會訊第1版刊登「我們要求高國中小導師費一致」,該文自曝「高中職導師費落後國中小導師已經3年了,此時此刻應該要給高中職導師合理的待遇,」請高中職教師看清楚,沒錯,在落後3年之後,全教總「此時此刻」才終於認為「應該」要給高中職導師合理的待遇。那過去這3年是怎樣?
讓我們來分析:「爭取高中職導師費比照國中小同步調整」
全中教與全教總努力之比較表
日期
全中教之努力(簡略敘述)
全教總作為
來源:全教總文宣及會議資料
備註
100年
1.8月全中教工會籌備委員取得「教育部國中小導師費101年1月調整為3000元」公文等資訊,主張高中職應比照提高。
2.09月05日拜會中辦藍主任,提出高中職導師費應比照國中小提高。
3.09月28日全中教工會發出文宣:高中職導師費比照國中小調整,高中職教師權益,高中職工會為您爭取。
4.11/2全中教發文教育部,要求比照國中小調整高中職導師費。
5. 10月擬定說帖,發起遊說立委(年底立委選舉)。10月至12月 拜會及遊說兩黨立委:吳育昇、潘孟安、陳亭妃、鄭麗君、蘇震清、王廷升、李鴻鈞、林鴻池、洪秀柱、黃志雄、盧嘉辰、蔣乃辛、林淑芬、高志鵬,及立委候選人江永昌、雷倩、邱佩琳、莊碩漢、羅致政等。
6. 12月5日全中教發起:「高中職導師費應比照國中小同步調整」連署,並寄發書面文件至各校。7日發起網路連署。21日正式將連署書(約5200人)函送交教育部陳情。至101年4月2日連署陳情人數正式突破6千人達6021人。
7. 12/10日「總統候選人教育政策座談會」前,提出連署書並會見吳清基部長,部長說明:「應該調整,會向行政院爭取預算於102年比照調整」。
8. 12/10「總統候選人教育政策座談會」提問各黨總統候選人:宋楚瑜、蔡英文及馬英九代表人吳清基。22日將聲明稿與預算書傳達給馬總統競選辦公室。
9.12/14正式提出101年1月「比照國中小同步調整高中職導師費」經費預估(1億5千多萬)文件,為遊說說帖。
10.12/30理事長帶領8位夥伴於蔣乃辛委員辦公室,與教育部行政單位座談,針對「比照國中小同步調整高中職導師費」進行協調,教育部人事處及中辦人事科出席,蔣委員並立即發文教育部處理。
1.全教會09/17提案未討論。
2.全教會10/06日函(政字第100438A號)請教育部調整公立學校各處室「組長」之「主管加給」,至少由現行分三級併成二級。
2.全教會10/22日理事會提案「通過高中職導師費比照國中小調整案」惟決議:「通過後交付會務人員適時積極爭取,並自101 學年度起適用」內容模糊(適時積極爭取)且適用慢7個月也不符預算年度。明顯閃躲。
3.全教總12/01日晉見馬總統其導師費調整書面文件:要求政府對國中小導師費之調整信守承諾(調整為4000元),未提高中職比照。
4.12/10高中職委員會決議。
9/5日全教總宣稱已主張「比照國中小調整高中職導師費」,這部分不先處理,10/06卻發文主張調整「組長加給」。是不是主要為國中小導師費調整為4000元,將造成部分薪級低的組長加給3740少於4000元,所以要先處理?
2011/10/21高層mail文件:要高中職等到國中小3000調到4000 才能爭取。
在總統府晉見總統,只關心國中小的導師費4000 元,完全不管高中職連3000元都還沒有。
12/10會後新聞(教育電台):「總統允諾102年調升高中職導師費」此為高中職工會積極爭取的結果。這個結果並不是全教總辦理的。
101年
1.01/02蔣乃辛委員協助發文教育部。01/16教育部以部授教中(人)字第1010501015號函發文各縣市政府及本會(副本),提送本會連署陳情書函及意見,並進行各縣市意見調查。
2.02/02李鴻鈞委員辦公室協助發函教育部。 教育部8日回覆專案評估規劃,專案報院裁示。4月9日李委員收到教育部回函表示有16個縣市政府表示同意。
3.05/10在本會之遊說下鄭麗君委員針對「高中職導師費差別待遇」於教育文化委員會質詢蔣部長,部長回覆本案確有不公平並承諾專案研究後呈報行政院調整。
4.05/15日由蔣乃辛委員安排,本會胡理事長等8位夥伴於立院與陳次長率領的10幾位行政官員進行座談,陳次長回應「高中職導師費調為3000元,已完成內部作業,呈報行政院辦理中」。本會強列表達希望教育部於編列102年國中小導師費調整預算時,高中職導師費預算應該同步一併編列調整,不應再有落差。
5.整年度不斷拜會及持續遊說兩黨立委(01/02、01/05、01/09、01/31、02/02、02/07、03/22、04/02、04/19、04/27、05/07、05/15、05/28、06/04、06/15、06/17、07/30、08/28、08/30、09/03、09/11、09/24、10/08、10/19、11/09、11/16、11/21等),並獲得立委依職權協助:潘孟安、陳亭妃、鄭麗君、邱志偉、許智傑、王廷升、洪秀柱、蔣乃辛、林淑芬、何欣純、陳碧涵等。
6.整年度透過與教育行政機關正式座談或拜會取得承諾調高高中職導師費:02/07本會正式拜會陳益興次長、02/08正式拜會中辦藍順德主任、03/02本會與新北市林騰蛟局長座談、05/15與陳次長及10幾位行政官員座談、08/27拜會中辦各科室及藍主任、11/01日101年度全國高中職研討會與教育部官員座談會議。
7. 9月24日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鄭麗君、邱志偉、許智傑等三位委員以臨時提案:「教育部應基於誠信立場、兌現承諾,並以行動捍衛教育部政策,持續向行政院要求編列經費。」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8. 9月25日鄭麗君等15位委員臨時提案:「高中職導師費應比照國中小、幼稚園導師費調增至每月新台幣三千元方為合理。教育部業已於民國101年8月13日將本案公文簽呈行政院,建請行政院勻挪預算,玉成此案。」11/21日通過。
1.    4/23「全國教師會與教育部座談」列為最優先議題。
2.    5/8宣稱04/23會議紀錄之案由一「高中職導師費調整案」決議:「將函請行政院同意調高公立高中職校導師費至3,000元,並爭取其所需額度外經費;至調高至4,000元部分,則列為本部第2階段之規劃。」
3.    08/16全教會宣稱與蔣偉寧部長會談時,導師費調整至4000元之事亦為會談議題之一,惟當時未獲共識。
1.全教會除了發文,未觀察到有實際行動。
2.全教會4月23日與教育部座談會議回報,陳次長會議結論:
(一)待國中小調整至四千元再行爭取高中職比照列為下一波努力目標。
(二)公立高中職調整至三千元併同國中小爭取調整至四千元,由教育部同時發文爭取。
3.陳次4/23會議結論與全教會相關會議決議並不相同,全教會未說明會議中有否反駁,會議回報反而讓人覺得全教會接受陳次長之結論。
4. 5月15日本會與陳次長會議,陳次長說明:「需等國中小確認調整4000元後,才能規劃高中職之調整」。
5. 08/16會議證實:全教會討論與關心主題為「國中小導師費調整至4000元」,並非高中職導師費比照調整!
6.在本會棄而不捨的努力及立委持續的關心下,8月13日教育部完成內部公文之簽核,向行政院爭取經費調高高中職導師費,本會取得公文,並持續請立委協助。本會夥伴這種真心的付出,絕非全教總蜻蜓點水發出兩份公文及在4月與次長座談提案後,未見進一步行動。
7.在本會的努力下,0924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決議。
8. 9月25日15位立法委員於立法院大會以臨時提案方式提出並附帶決議。
9. 11/21鄭麗君立委、何欣純立委、林淑芬立委為高中職教師爭取導師費調高,於立法院連署提案並通過:請教育部基於誠信立場、兌現承諾,編列經費!
102年
1. 1020116理事長帶領6位會務幹部到監察院陳情,指出:「高中職導師費未調整違反同工同酬之國際人權兩公約及政府未將教師待遇法制化等問題」。0731再發函請錢林慧君監察委員,請委員惠知本案查處情形予本會。0819監察院回文本會有關「比照國中小調高導師費」之調查報告。
2.102年持續拜會及遊說兩黨立委(03/14、04/16。10/02、10/03、10/28、11/07等),並獲得立委允諾協助:蔣乃辛、鄭麗君、邱志偉、許智傑、王廷升、洪秀柱、林淑芬、何欣純、陳學聖、陳碧涵、黃志雄及傳真遊說其他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3.1107發出全國高中職動員令-請會員發揮螞蟻雄兵力量,依據本會所附文件「爭取比照國中小調整高中職導師費」動員傳真給立委,要求教育部履行承諾編列預算。1108持續努力至11/25。1203發函行政院、教育部、國教署,請履行承諾編列預算自103年度起比照國中小調整高中職導師費。
4.102年透過與教育行政機關正式座談或拜會取得承諾調高高中職導師費:01/30日102年第1次及08/20第2次本會與國教署吳署長座談、02/25本會與新北市林騰蛟局長座談、03/23日102年第1次及10/26第2次全國高中職研討會與教育部官員座談會議、12/11本會與台北市教育局長座談。
1.04/22 日全教總發函(政字第1020000120號):有關提高高中職以下導師費至每月4000元乙案, 貴部應明確宣布實施日期,並於預算中匡列,以避免來年再度失信於民。
2. 11/20日 全教總又發函(政字第1020000377 號):建請教育部調整公立學校教師兼任各處室「組長」之「主管加給」,至少由現行細分三級簡倂成二級。
高中職導師費連3000元都未到位喔!全教總「高中職以下導師費至每月4000元乙案」,明顯目的要教育部承諾國中小導師費4000元?!
全中教11月發起連署請立委協助要教育部承諾調高高中職導師費3000元。
全教總宣稱亦有努力,卻沒任何動作,內部文件宣稱主要困境為校長團體阻撓、組長加給少(3740元),行政找不到人,卻又發文主張組長加給調高。
高中職導師費若調高為3000元,沒有上述問題,為什麼還是沒有主張?
據此分析,全教總努力的是發文教育部主張組長加給調高。
這不是真心為高中職爭取導師費,目前國中小導師費是3000元,組長加給3740元並無問題?!並未超過組長的3740元;真正目的是:「主要為爭取國中小導師費調整為4000元,將造成部分薪級低的組長加給3740少於4000元,需要先處理?」。
103年
1.103年透過與教育行政機關正式座談或拜會取得承諾調高高中職導師費:02/20日103年第1次及08/27第2次本會與國教署吳署長座談、03/29日103年第1次全國高中職研討會與教育部官員座談會議、08/01本會與新北市議員座談會、10/08本會與新北市林騰蛟局長座談。
2. 103年拜會及遊說兩黨立委(01/09、03/03、03/14、07/17、09/19),並獲得立委允諾協助發言:蔣乃辛、鄭麗君、邱志偉、許智傑等委員。
1.1030924全教總會訊,提出:我們要求高國中小導師費一致。
高中職老師看到會訊,認為:這個主張不是3年前就如此了,現在對內於會訊上呈現,是因為沒有努力做事,使會員有很多疑慮嗎?為什麼無法告訴高中職老師全教總做了什麼呢?不是很有能耐嗎?為什麼不告訴我們何時能達成高中職導師費3000元?
全中教的努力值得大家之支持!高中職老師最佳的選擇!
順頌時祺
萬事如意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