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0日 星期日

應優先調整高中職導師費到3千元,以符合公平原則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
新聞稿104.12.18
感謝朝野各政黨捐棄成見,通過修正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由現行占前3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22.5%,調高為23%
並呼籲再提高至23.5%


(17)日全國教育産業總工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聯合召開記者會,呼籲朝野各政黨捐棄成見,支持修正【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由現行占前3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22.5%,調高為23.5%。
(18)日立法院各黨團經協商後,將於院會三讀通過【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修正案,將第三條第二項「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二十二點五。」修正為「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二十三。」增加0.5%,一年約增加121億元,與本會訴求1%243億元尚有差距。感謝感謝朝野各政黨捐棄成見,通過修正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尤其教育部自103年8月1日起,實施十二年國教政策,一年單單學費補助就超過200億元,也因為資源沒有到位,致使十二年國教政策實施問題重重,為人詬病!也壓縮其他教育經費。增加教育經費已是刻不容緩的事,今日立法院朝野各黨團雖已通過增加0.5%的決議,然我們更期待能儘速通過提高1%的決議,讓資源真正到位,解決教育資源長期不足的問題。
尤其目前正緊鑼密鼓訂定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未來將有多元選修、差異化教學…等之規劃,所需之經費亦不在少數。而此一課綱將於民國107年實施,為使課綱能依理想施行,實有必要再修正【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由現行占前3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22.5%,調高為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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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  敬上


附件:(新聞資訊)
教育、家長團體赴立院 呼籲年增1%教育經費
2015-12-17  15:21(自由時報)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大選在即,立法院將於明天(十八日)休會,憂心忡忡的全國教育産業總工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今天頂著寒風赴立法院,呼籲呼籲朝野政黨,在少子化危機、推動重大教育政策、全球化經濟危機挑戰,以及教育經費嚴重不足的此刻,通過年增1%教育經費243億的法案。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指出,教育是國家知本,每年教育經費都捉襟見肘,全家盟與全教產一起開記者會,呼籲朝野立委增加教育經費,讓孩子受好的教育。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黃耀南表示,要求朝野立委能支持修正「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把教育經費法定下限由22.5%提高至23.5%
黃耀南說,本法理應在十二年國教實施時就應該通過,因為十二年國教,高中職免學費就是一年兩百億,結果現在十二年國教實施有問題,很多資源沒到位,很多學校在經費沒到位的狀況下當然捉襟見肘。希望教育經費可以在朝野各黨的合作下適當增加。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政策部副主任賴和隆教育經費全都用到免學費去,但是跟十二年國教有關的是課程改革,這些從現在開始,都需要很多資源,不希望看到預算沒通過。


教育經費年增120 教團盼更多經費

2015-12-18 23:23 中央社 台北18日電

教育經費每年將約增新台幣120億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秘書長羅德水表示,「可以接受,但希望好還要更好」。
立法院院會今晚三讀修正通過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部分條文,將教育預算從不低於前3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的22.5調高到23%,每年約增教育經費120億元。
教育部原先爭取增加1個百分點、預計243億元經費,用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師資員額增補、技職再造與偏鄉教育翻轉等計畫。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也發出聯合新聞稿說期待儘速達到增加1個百分點,讓資源真正到位,解決教育經費長期不足問題。尤其十二年國教推動後,學費補助就超過200億元,壓縮其他經費,導致差異化教學、多元選修等政策難大舉推動。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立昇表示,增加0.5個百分點不是很滿意,但能體諒在這麼短促時間下,要讓在野黨讓步已屬不易,「勉強可以接受」,且這是「下限」,教育經費一定要編足、到位,並做好分配調整,中央政府應多負擔一些,減輕地方政府財政壓力。
教育部綜合規劃司長陳雪玉表示,經費增加將用於發展性及扶弱性面向,發展性面向包括因應新住民、高齡化、少子女化新措施及大學整併、技職再造、偏鄉教育翻轉等;扶弱性面向則包括十二年國教師資員額增補、學生就學貸款延長緩繳等,及達成學生輔導法、原住民族教育法等法定支出義務。

教育經費年增120 壓軸過關

20151219 04:10 唐筱恬周毓翔林思慧王正寧/台北報導(中國時)
立法院昨最後一夜挑燈夜戰「法案大清倉」,一口氣通過14項民生法案,為因應少子化、技職教育再造等,更壓軸修正《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讓教育預算大餅不得低於前3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22.5%,調高為0.5%,提升到23%,教育經費將每年可增加120多億元。
立法院並通過附帶決議,目前小學導師費每月3000元,但高中、職導師費僅2000元。因此修法通過後,提高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淨額,應優先調整高中、職導師費到3000元,以符合公平原則。

教育經費編列三讀通過 法定下限22.5%增為23%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2015-12-18 23:06:00 發佈 徐詠絮
  立法院院會今天(18)三讀修正通過「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部分條文,將教育預算從不低於前3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的22.5%調高到23%,每年約增加教育經費新臺幣122億元,教育部表示,經費增加將用於發展性及扶弱性面向,並列出經費使用的優先順序。
立法院18號晚間三讀通過教育經費法定下限提高0.5個百分點,106年開始,也就是將教育經費法定下限由22.5%提高到23%,教育部綜合規劃司司長陳雪玉表示,感謝立委及家長團體等支持,教育經費編列雖未能如預期由22.5%提高到23.5%,但能提高到23%,增加0.5個百分點也深感欣慰,預估1年增加122億元教育經費,中央約增加57億元,地方增加65億元,但因104年度地方政府實編數已較105度應分攤數多出101億元,因此不會增加地方政府負擔,增加的經費將用於發展性及扶弱性兩個面向,發展性面向包括因應新住民、高齡化、少子女化的新措施,以及大學整併、技職再造、偏鄉教育翻轉等;扶弱性面向則包括十二年國教師資員額增補、學生就學貸款延長緩繳等,及達成學生輔導法、原住民族教育法等法定支出義務等,同時會列出經費使用的優先順序。
此外,立法院也通過附帶決議,目前國小導師費每月3千元,但高中職導師費為2千元,因此修法通過後,將提高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淨額,應優先調整高中職導師費到3元,以符合公平原則。

 

立院三讀 未來每年教育經費增百億元

2015-12-18 22:40 聯合報 記者丘采薇即時報導

立法院三讀修正「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將教育經費法定下限由22.5%提高至23%,未來每年教育預算約增加一百多億元,優先用於推動12年國教。
教育部原爭取教育經費法定下限由22.5%提高至23.5%但因民進黨團有疑慮,今天朝野協商後決定通過「折衷」版本,讓教育經費法定下限改提高0.5個百分點,趕在本屆最後一天院會通過。
日前朝野協商時,民進黨團憂心此案通過後,一年教育預算約增加兩百多億元,將造成地方政府財政困難,因此遲未放行。不過據了解,國民黨團日前提出將教育經費法定下限提高0.5%的「備案」,盼趕在停會前爭取民進黨及台聯黨團支持,最壞的打算則是交付表決,以黨籍立委的人數優勢通過。
不過由於台聯黨團原本就不反對提高教育經費法定下限,此案是否通過在於民進黨團的態度。今天朝野協商時,民進黨團考量若表決此案會輸掉「1%」,不如協商時同意「0.5%」,最後決定放行。
【中央社/台北18日電】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部分條文,將教育預算從不低於前3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的22.5%調高23%,每年約增加教育經費新台幣120億元。
增加120億元的教育經費中,中央預算約占57億元,其餘是地方政府預算。行政院長毛治國日前在立院答詢表示,修法通過後,最可能是106年預算編列採新標準。教育部初步規劃,利用增加的預算,在有排富條款的情況下,讓將學貸還款寬限期放寬到畢業5年內。並兼顧照顧新住民、高齡化、少子女化的新措施。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蔣乃辛提案修正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原本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在初審時,將教育預算從不低於前3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的22.5%調高到23.5%預計增加新台幣243億元。但由於地方政府擔心加重財政負擔,因此經過朝野協商,決定只調高0.5%23%
三讀條文也配合幼托整合,將「幼稚園」修正為「幼兒園」,規定中央政府就公、私立幼兒園、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職員的薪資依法課徵所得稅所增收入額度,不計入前述23%算定的金額,並以外加方式編列預算,專用於提升學前教育與照顧服務及國民教育品質。
此外,立法院通過附帶決議,目前小學導師費每月3000元,但高中、職導師費僅2000元。因此修法通過後,提高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淨額,應優先調整高中、職導師費到3000元,以符合公平原則。

立院三讀 教育經費年增120

2015-12-19(自由時報)
〔記者邱燕玲、林曉雲/綜合報導〕立法院昨晚三讀通過「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把教育經費法定下限由廿二.五%提高至廿三%,約增加一二一.五億元。
台聯立委賴振昌發言表示,教育經費十年來增加一二七%,經費增加但學生愈來愈少,問題未必是經費不足,可能在是否有效使用,行政單位要注意分配正義問題;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表示,他仍希望增一%,「但這餅大,別的餅會小」,因此採折衷方案。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廿三%。直轄市與縣市政府以其歲入總預算扣除上級政府補助為自有財源,優先支應教育經費,除自有財源減少外,其自行負擔之教育經費,應逐年成長。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在八十九年公布時規定,「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廿一.五%」,讓各級政府教育經費的編列能依法受保障。
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於一三年實施及實施前的推動工作,需有充足的教育財源,教育經費法定下限由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的廿一.五%提高至廿二.五%,每年教育經費增加兩百億元的保障。
教育部昨晚發新聞稿表示,教育經費法定下限提高後,將有助於確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等相關政策能有效落實。
全國教師總工會理事長張旭政提醒,廿三%係指年度教育經費的「下限」,長期以來,下限卻成了教育經費上限,呼籲落實附帶決議,提高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淨額。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和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肯定朝野各政黨捐棄成見,全教產理事長黃耀南和全家盟理事長吳福濱期待能再儘速提高一個百分點,解決教育資源長期不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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