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1日 星期六

治國不能只會算錢!!

年金制度將會深遠引導人力資源的流動。

如果公教都要到65歲才能有月退金,
那麼之後25歲取得碩士學位的人,
幾乎都會選擇25~45歲在民營機構打拼,
等現金存夠1,500萬元,去買4%債券,
自己給自己發月退金5萬元之後,
才會想說公門好修行,
再去考公教人員或是不用負行政(導師)責任的代理教師。

因此,中華民國的公教人力會出現25~45歲多是約僱兼職人員的情況,
這對於政務推展和國家事務管理人才的養成會是很大的危機。

所以,要打破職業流動的限鎖,
要讓年金變成國民個人專戶(全民年金),
國民不管職業別一人一帳戶(以國民身份證號碼為帳戶,存於台灣銀行),
不管是勞軍公教,完全適用同一公式,同一準則。

舉例如下,不管職業別,每月按其實際月薪資扣繳10%到個人年金專戶,
僱主(可能是上市公司也可能是政府)也同額提撥10%到受僱者的個人年金專戶,
國家也同額提撥10%到受僱者的個人年金專戶。
也就是說只要當月有收入,就會有30%的提撥到個人年金專戶。
這個提撥行為,直到滿65歲時就停止,
然後開始領每月1%的利息,至其往生為止,
往生時此帳戶本金由國家充公轉入國家長照基金。

至於軍警或其它高風險職種人員呢?
仍然以相同的全民年金制度處理,
但大大調高其月薪資(風險加給),
並由僱主(政府)加保職災意外及失能險。

當政府的政策風險具有不確定性時,
誰不會怕十年後會有二次年金改革呢?
誰不會怕二十年後再有三次年金改革呢?
誰不會怕三十年青春忠忱盡付流水呢?
面對現金的誘餌,誰會不動心呢?
公務員的道德風險會完全潰敗。

事務官為什麼能堅守正道和法律呢?
因為五十五歲就能有月退金,領到死可以領二千萬(但要祝福國家不亡才行)。
這就是三十年忠忱謀國的代價,
如果沒有了這個告老還鄉的契約獎勵,
那麼出賣國家去當美國或中國人,
就會是新一代公務人員的退休快捷列車。

如果改成全民年金提撥專戶,
就能對判國者,背信經理人進行制裁,
直接沒收歸零其全民年金專戶現有餘額,
充公到國家長照基金,準此,則可控管道德風險。

目前的改革方向,只是為了不破產,但,無法讓國家長治久安!
反而會鼓勵所有公務員用力收賄出賣國家。
反正政策穩定性不可信,那就先A現金是王道。賣國者將大量湧現!
那麼誰來擁護中華民國呢?誰來擁護台灣國國家主權呢?

公務老長官占位到65歲,那麼他之前幹的黑事,哪有機會讓年輕接位官員翻出來定罪呢?
為什麼要讓公務官員杯酒釋權呢?
想想古人和平勸退老人的智慧吧!
五十五歲不退,要幹到七十嗎?
整個國家要讓一票老屁股把持到死嗎?
這不是封建皇權時代的風景嗎?

治國不能只會算錢!
錢不破產,但人心忠忱破產,
亡國只要二十年功夫。

治國不能只算錢,還要算人心風氣道德!
只有一體適用的全民年金個人專戶才是長治久安之道!

真改革,就只要在2018年起給每個國民一個與身份證字號相同的年金專戶即可,
每個人不管他是幾時退休幾時無業,
有專戶的國民都是到65歲時停止提撥享受每月1%的台灣銀行出息零花。

現行所有年金一律結清,
將現時所有年金以財務工程公式,計算等化現金值,
一律予以結清後無縫接軌轉存全民年金專戶,
準此,則國家長治而久安。因為國民欲拼年金,就要拼職能高薪,
月薪多自然年金多,自然國家稅收多,自然國家多提撥。

照蔡政府的年金改革法,亡國只要二十年。
因為25~45歲的人多數不會想入公門當正職,
會入公門正職者多數是看A錢賣國賣公共事務利益的機會。

年金一定要改革,要從後代養前代的世代不正義改,改成自己養自己的確定提撥制,
到65歲時不再提撥開始領月利息1%,
往生後本金收歸國有轉到國家長照基金去,
而不是給自己的小孩,因為是國家長照在照您。

公教人員其實是可以感動的!
多幾句溫言暖語,讓他們感心認捐國家長照基金也是辦得到的。
不然 星雲法師那麼一大片事業,是如何得來的呢?
就是 給人歡喜,給人信心,給人方便。
有佛法就有辦法,慈能動物而移風教化,
總統多給已退休公教誠心讚美祝福,
然後表明自己治國無能苦了大家,
自己以身做則將18%請台銀自動按月轉撥國家長照基金,
往生後自動結清遺贈國家長照基金,
公教人員自然望風景從,
何勞18%改革呢?
準此,18%將是榮耀而非污辱!
國家長照之危亦得解矣!!

然後,
家和萬事興,國平天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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