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0日 星期三

【全中教-團體協商主張】要求停止新北教產與校方片面進行之團體協商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會員快訊

各位高中職夥伴大家好:
本會(全中教)發函給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教育局、新北市立高中職學校、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以下簡稱新北教產)公文,如附件一;依據會員學校(泰山高中教師會)之意見,要求停止新北教產與學校間團體協商之進行
檢送 新北市立泰山高中教師會不同意新北教產(如附件二)未經泰山教師會全體會員同意,逕行啟動新北教產與與泰山高中校方之團體協商,違反全體會員權益,不生法律效力。
新北教產於今年暑假期間,在完全未徵詢各校教師會(支會)意見下,逕行啟動與新北市高中職學校之團體協商,有多所學校教師會(支會)多次洽詢新北教產,希望能瞭解其與學校所談之團體協商內容為何?以利瞭解因應及向會員說明,但新北教產皆表示無可奉告,作法極為蠻橫,甚至表示若對團體協商有疑慮可以退會,已失去教師組織由下而上之民主精神
一般團協商之啟動,皆會經學校支會會員大會超過二分之一會員以上決議,通過授權上級工會,以使團體協商符合會員之需求與期待。但新北教產此團體協商,僅在新北市高中職學校發起,對於各國中小並未一致處理。若是為會員爭取權益,理應一視同仁。
新北教產之團體協商,完全未徵詢學校教師會(支會)之意見,學校教師會理事長洽詢相關內容,亦獲無可奉告之回覆,其不顧會員權益之惡劣行逕,罄竹難書。新北教產未經學校會員(團約當事人)委任及授權,更未與學校會員確認及同意相關團約事項內容下,逕行發動與學校之團約協商,此舉嚴重違反團約當事人權益甚鉅。
對於新北教產如此不當作為,高中職學校教師會應有所判斷,決定是否採取反制作為!以維護會員之權益學校教師會有權依據會員之意見(參考泰山高中公文),要求停止相關團體協商。
高中職教師團結,再出發吧!
全中教能真心為高中職教師權益努力!
  
順頌時祺
萬事如意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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